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限制 ●
用人单位一方申请的时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注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劳动者一方申请的时限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之规定,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注意:工会组织也是可以申请的哦!
●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第一款,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二、工伤认定需提交的材料 《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
社保部门多长时间受理 《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四、多长时间作出工伤认定 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不服工伤认定结论的处理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工伤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基于《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及最新统计数据归纳总结,供实务中参考。 ● 工伤赔偿项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几种:医疗费、生活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辅助器具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的伤残津贴、五至十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康复费用;职工因工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 (京人社工发〔2011〕384号)) (一)工伤医疗费用:
1、工伤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跨统筹地区就医的食宿、交通费;
(二)因工伤残费用:
1、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生活护理费;
4、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三)因工死亡费用:
1、丧葬补助金;
2、供养亲属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四)劳动能力鉴定费; (五)工伤康复费用; (六)配置辅助器具费用; (七)工伤预防费; (八)工伤保险储备金; (九)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 (1)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间的生活护理费用; (3)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4)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特别注意: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本通知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 |